关于开展评选十项社科普及创意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0-09-26浏览次数:86

  为了总结近年来我省社科普及工作的成功经验,推介社科普及工作的鲜活做法,促进社科普及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提升广大公民的科学文化素养,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在广东省社科联成立50周年之际,省社科联决定开展十项社科普及创意活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0年9月—11月。

二、评选范围

1、本次评选范围为社科联系统及相关社会组织、高校在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某项具体的,有创意、有成效、有影响的活动,其他部门开展的活动和单一出版社科普及读物或文艺演出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2、各地级以上市社科联、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各有关高等院校只限报1项社科普及创意活动。时间范围为2005年——2010年。

三、评选标准

(一)活动健康、文明,导向积极向上;

(二)在内容、形式上有创新和突破;

(三)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四)活动易于公众理解、接受和参与;

(五)活动成果社会认可,效果好,影响广泛。

四、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各地级以上市社科联、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各有关高等院校自主申报,所申报的社科普及创意活动要有完整的名称并附有500字以内的申报说明。

2专家评选。主办单位组织社科普及专家评选小组评选出10项最具创意的社科普及活动。

3、省社科联党组审定。经自主申报,专家组评选出的名单,最后由省社科联党组审定。

五、表彰奖励

对被评选为十项社科普及创意活动的名单,除了在南方网上进行公布并在广东省社科联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上进行表彰外,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活动。以评选十项社科普及创意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近几年来科普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充分调动社科普及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各学院于9月28日前将参评的社科普及创意活动(含500字以内的推荐说明)报校团委。电话:84096674。联系人:曾莹。

附:十项社科普及创意活动推荐说明表

附件:

十项社科普及创意活动推荐表

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

推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