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区学生党支部拟发展李娟同学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12-04-11浏览次数:199

为严格把关,保证新党员质量,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和克服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依据个人入党申请,考虑个人综合表现及班级推优情况,结合在大学期间对实验区和班级所做的贡献,经广东商学院实验区学生党支部考察,认为李娟同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计划于20124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拟发展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实验区2010级1班: 李娟

公示期为3天,时间从2012年04月10日至2012年04月13日,以便广泛听取全体师生的意见。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署名)、电话的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人: 赖老师    联系电话:84096165

         张小燕    联系电话:13533626302

附:推优入党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 热爱中国共产党,写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

二、 参加过党校培训,并已获得党校毕业证;

三、 在过去一年内无补考;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 综合考虑群众基础、学习成绩、个人奖项和为实验区所做的贡献。

            广东商学院实验区学生党支部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