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把关,保证新党员质量,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和克服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依据个人入党申请,考虑个人综合表现及班级推优情况,结合在大学期间对实验区和班级所做的贡献,经广东商学院实验区学生党支部考察,认为李娟同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计划于2012年4月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拟发展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实验区2010级1班: 李娟
公示期为3天,时间从2012年04月10日至2012年04月13日,以便广泛听取全体师生的意见。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署名)、电话的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人: 赖老师 联系电话:84096165
张小燕 联系电话:13533626302
附:推优入党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 热爱中国共产党,写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
二、 参加过党校培训,并已获得党校毕业证;
三、 在过去一年内无补考;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 综合考虑群众基础、学习成绩、个人奖项和为实验区所做的贡献。
广东商学院实验区学生党支部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