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东商学院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推荐省级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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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教务新闻 更新日期:2012年6月28日
发文单位: 实践教学管理科
关于公布广东商学院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推荐省级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
经过校内外专家初评及专家组会评,现将我校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推荐省级立项结果通知如下:
一、校级立项项目(共92项)
1.立项建设35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43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10项创业实践计划项目。
校级创业实践项目共申报18项,排名前10的项目立项建设为校级创业实践项目。其余8个项目根据专家组会评意见,立项建设为校级创业训练项目,但不参与省级项目的竞评。
2.专家评审结果及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
二、推荐省级立项项目(共50项)
1.推荐22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22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6项创业实践计划项目。
2.专家意见及推荐名单详见附件2。
三、项目结项基本要求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大量的企业实践或企业模拟,撰写基本可行的商业计划书或创业报告。
3.创业实践计划项目:要有完整的、可操作的商业计划书,以此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者服务,并开始项目实体的基本运营。
四、材料上交基本要求
1.请立项建设校级项目的各项目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申报表,于2012年7月3日前将修改后的《广东商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交相关单位签署意见。
2. 请被推荐为省级立项的各项目组于2012年7月3日前将填写好的《广东商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3.因部分项目组既是校级立项项目又是推荐省级立项项目,相关项目组根据要求分别提交校级申报表和省级申报表,并特别注意在填表时校级项目和省级项目编号的区别。省级申报书要更加充实完善。申报书中的各项信息全部要填全。
4.各单位请于2012年7月5日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申报书分校级和省级分别汇总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shijianke309@126.com。
附件1:2012年广东商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一览表
附件2:2012年广东商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一览表
附件3:广东商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4:广东商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学工部(处) 校团委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