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党【2013】19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三年七月四日
粤商院党【2013】19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