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3-09-27浏览次数:472

粤商院党〔2013〕20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为加强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校党委决定,成立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程  飚

副组长:王  华  马明华(常务)  吴  琦

成  员:雍和明 袁新满 杜承铭 于海峰 王廷惠

  陈承真 陈国栋 邓惠毅 谢访春 陈光团

  彭翠峰 苏  宁

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党委实践办”),设在党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马明华兼任,副主任由陈国栋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秘书组负责相关文件的起草、资料的收集整理、全校性活动的安排、与省委督导组及省委实践办的联系等。组长为陈国栋,组员包括杨长春、田辉、罗侦兰、张小洁。

综合组负责大型活动的布置协调、文件和文字的综合把关、学校整改方案的起草、督导组办公场所等条件的安排等。组长为陈光团,组员包括苏时生、江晓铃、陈奋、郑田、崔样。

宣传组负责组织学习、新闻宣传策划和报道、专题网站建设等。组长为彭翠峰,组员包括谢访春、苏宁、杨立明、黄晓山、刘大鹏、陈蓉、黄芊、蒋晓薇。

督导组负责活动的督促、检查等。组长为邓惠毅,组员包括陈木河、庞华新、古海、陈丽清、路军奉。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