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党〔2013〕21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广东商学院开展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
粤商院党〔2013〕21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广东商学院开展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