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03-28浏览次数:322

粤财大办〔201414

 

 

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57日放假,共3天。其中,45日(清明节,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4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5日(星期六)调整至47日(星期一)补休。

请各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确保假期生活正常,并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