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创业教育学院培春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公示
学院于2017年3月30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培春励志奖学金候选者评选工作,经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各年级班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组评议后,推荐李柱同学作为2017年度创业教育学院培春励志奖学金候选得者。
现在学院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者,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的形式向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020-84096770。
创业教育学院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