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粤财大〔2016〕72号),结合2019-2020学年项目立项、中期管理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的影响,现就2019-2020学年“双百工程”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填写结项验收表。立项团队填写《“双百工程”项目结项验收表》(见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按表中填写顺序附于验收表后),并按类别附研究成果。
(1)学术科技创新类项目提交的研究成果如下
①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论文定稿;
②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或论文定稿;
③科技发明制作: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等。
以上材料如有附录(研究过程有价值的文件和材料,如原始问卷等)须在研究成果后面作为附件附上;文档类的附件和成果保持在一个文件里;如附件为视频类,可单独附。
(2)创业类项目:
①未落地实操:商业计划书;
②已落地实操:项目运营报告。
每个项目的全部材料(含验收表、证明材料、研究成果)请汇总于1个word文档内,如有视频,可另附。文档以“立项编号+项目名称”命名。所有项目提交均只需交调子版,无需交纸质版。
2. 提交结项材料
①学术科技创新类。因疫情影响,学术科技创新类项目可视研究完成情况分两批在指定日期前向学院递交结项材料,第一批为6月23日前,第二批为9月22号前,各学院在10月10日前完成学术类项目的结项初审,10月16日前递交评审结果。学术科技创新类项目,学院评审可以通过书面审查、答辩等形式(具体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考察项目成果,形成验收意见(其中“优秀”等级一般不超过20%,“优秀”等级与“良好”等级项目数之和不超过立项项目总数的60%,其他为合格或不合格),填写《“双百工程”项目学院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学校进行复评。
②创业类。创业类项目全部在6月23日前递交结项材料,不需要学院进行初审,各学院只需要进行收集和汇总,在6月29日前将本学院创业类项目结项材料单独递交给校团委。
学院在两个时间节点向校团委提交结项材料,提交的《“双百工程”项目学院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2,其中表中创业类项目的“验收结项意见”不用填)需要同时递交电子版和签名盖章的纸质版;各项目的《“双百工程”项目结项验表》(附件1)及其具体结项的成果材料只需要提交电子版。材料归类时,请将各项目分别放在两个文件夹,一个为学术科技创新类,一个为创业类;所有结项项目的文件名均以“立项的项目编号+项目”命名。纸质版材料,创业类项目于6月29日、学术科技类项目于10月16日集中提交至校团委30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3.学校结项验收。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级结项验收,确定最终结项等级(优秀等级的不超过20%,良好等级的不超过40%,其他为合格或不合格)并于11月下旬前公布结项验收结果。
(1)学术科技创新类项目获得攀登计划2020年立项的项目,根据提交的结项材料可以认定为“优秀”或者“良好”等级。
(2)创业类项目获得校级“挑战杯”创业大赛银奖以上的直接获得优秀,其余的根据作品评审结果判定等级结项;参加校外各类政府主办的创业大赛获奖,或者创业计划类项目注册企业转化为落地实际运营的,视具体情况认定等级。创业类项目如未参加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直接取消结项资格。
4.颁发结项证书。学校为通过结项认定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证书上注明结项等级,重点项目结项后将有校团委汇总后直接发放资助经费;一般项目获优秀等级的项目将按立项通知的规定资助。未通过结项的项目,项目组成员将不得再申请下一学年度的“双百工程”立项。同时,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本学年度结项情况适当调整下一学年度分配至各学院的申报重点项目名额。
二、工作要求
1.“双百工程”是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中重要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成为各类省级创新创业培育和竞赛的主要项目来源,也是学生开展学术研究、创业探索的主要平台。请各学院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学校安排认真做好结项验收尤其是项目成果初步评审工作。
2.请各学院根据结项验收工作情况,全面总结本学院在项目管理、培育方面的经验和不足,提前着手准备下一学年的“双百工程”立项申报工作,指导学生做好选题、团队组建、前提调研等工作。
联系人:钟雄星、吴天成;
联系电话:020-84096826,020-84096674;
邮箱:xtw@gdufe.edu.cn。
附件:
1.“双百工程”项目结项验表
2.“双百工程”项目学院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
校团委 学生处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11日
附件:2019-2020学年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双百工程”项目结项验收表和学院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