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营造“奋进新征程、创造新奇迹、展现新气象”的浓厚校园科技创新氛围,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团省委相关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校内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是广东省政府每年从财政经费预算中划拨专门用于推进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的专项资金。旨在面向全省遴选、培育和资助一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具有前沿性、开创性的科技创新实践研究。项目通过培育、孵化、竞赛、提升等形式,鼓励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并为广东省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青年大学生。
二、项目类型
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分类,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本类项目限定在机械制造、能源化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数理5个学科领域内,主要针对相应学科或领域前沿问题进行探索研究,要求具有较强的前沿性和学术性。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本类项目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领域内,主要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通过理论探索和实证调查,分析得出具有较强可行性、前瞻意义的对策、建议或学术论文。
(三)科技发明制作。本类项目限定在机械制造、能源化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数理5个学科领域内,突出科技创新、发明创造,要求作品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三、资助等级
项目资助等级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重点项目每个资助4.5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1.5万元。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重点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1万元。
(三)科技发明制作,重点项目每个资助6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2万元。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者(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申报作者(含团队成员)限本科生。
2.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立项结果公布之日起算。
3.申报项目须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价值与现实意义。项目须由学生自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进行成果展示,且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申报项目须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允许跨校组建团队。项目团队学生总人数不超过10人,且每一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
5.申报项目须配备1至3名指导老师,其中本科项目团队须至少配备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指导老师。
6.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立项前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要求:申报者须品学兼优、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理论分析能力,对科学研究等拥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具备未来从事科学研究或基本素质和能力。
2.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要求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指导教师应贴合项目研究主体专业,兼顾多学科背景,做到校内外协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
3.申报单位要求:项目所在学院须承担立项项目的培育、辅导、监督和经费使用监督工作,认真开展项目选拔推荐、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认定等工作;指导项目团队制定资金支出计划,监督项目团队合规、按进度使用专项资金。
(三)结项要求
1.科技发明制作重点项目要求制作出实物,同时要获得1 项专利授权及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制作出实物,同时要获得1项专利授权或发表1篇学术论文。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SCI、EI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SSCI、CSSCI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
4.立项项目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参赛综合成绩可作为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详见《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
5.论文、专利、著作权等项目成果,参与成员必须有学生团队成员。
五、推荐名额及要求
1.团省委分配我校申报名额为17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一般项目9个,候选项目4个。
2.各学院基础推荐名额为2个,有研究生招生的学院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在第十六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学院有项目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此类型浮动增加名额上限1个,不按获奖项目数累积);2020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未能结项的,根据未结项项目数量对应减少学院本次推荐申报名额。
3.各学院重点推荐已取得实质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有较大培育潜力的学生课外科研项目,为即将在2023年举办的“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选育优秀作品。
六、校内申报流程
(一)学生申报
申报者(团队负责人)根据不同的申报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见附件2所示模板)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数量组织学院评审工作,填写《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推荐项目参加学校选拔。
各学院推荐项目中本科生项目、研究生项目占比,“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占比,由各学院综合考虑项目质量、预期结项成果等自行确定。
各学院于8月16日(周二)17:00前将学院推荐项目申报书和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cxcy@gdufe.edu.cn(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2023年攀登计划申报书”,申报书命名为“学院名称+2023年攀登计划申报书+课题名称+第一作者姓名”。纸质版材料经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于开学第一周内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公示
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于8月21日前确定学校推荐项目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参与人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团省委撤销当年申请项目资格;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
联系人:校团委余卉
附件:1.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
2.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书模板
3.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1-3.rar (点击下载附件)
校团委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