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和创新意识,持续推动优良学风的形成,继续深化大学生素质教育改革,不断提升创新性人才培养水平,同时为全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作品,学校决定举办广东财经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习学生)。
二、参赛方式与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1年6月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往届学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参赛,每人限报1件。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署名均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含3人),或作者未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全为学生,且不得超过10人。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大类。
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参赛总体要求:鼓励参赛学生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坚持走进实践深处,观照人民生活。了解新情况,反映新问题,研究新经验。典型调查,独立思考,以小见大。
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软件制作和软件编写等各种类型的发明创造)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但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的合作创新项目。
5.参赛作品必须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三个教师指导完成。
三、校赛相关安排
(一)学校预选赛暨“双百工程”项目评审(2022年9月-11月)
学校组织2021-2022学年“双百工程”项目结项评审、2022-2023学年“双百工程”项目立项评审,作为“挑战杯”校赛预选赛,遴选校赛正赛参赛项目。
(二)学校初赛暨各学院“挑战杯”竞赛(2022年12月18日前)
各学院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平台发布本学院“挑战杯”竞赛通知,组织下列符合条件的作品参赛:
1.在2021-2022学年“双百工程”结项评审中获得优秀等级结项的学术科技创新项目;
2.在2022-2023学年“双百工程”立项评审中获得校级重点项目立项的学术科技创新项目;
3.学校2021、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推荐项目;
4.2022、2023年度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立项项目;
5.未在上述范围内的,由博士生导师或曾指导学生作品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特等奖或国赛奖项的老师指导的作品。(此种类型作品,每位老师限推1项)
各学院评选出其中的优秀作品,在学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平台公示后,推荐参加学校复赛。推荐数量不超过学院2022-2023学年“双百工程”校级重点立项项目与2021-2022学年“双百工程”优秀等级结项项目总量的10%。要充分运用“攀登计划”实施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报“攀登计划”立项项目参赛。
各学院于12月18日前将推荐作品的申报书、完整成果和学院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2)、院级竞赛通知证明材料(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发布的竞赛通知截图或加盖公章的竞赛文件扫描版)、公示情况截图发送至校团委邮箱cxcy@gdufe.edu.cn。
(三)学校复赛(2022年12月25日前)
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确定进入校赛决赛阶段的作品。未能进入决赛的作品,根据复赛成绩,授予校赛三等奖或校赛优秀奖。
(四)学校决赛(初定2023年1月,具体日期视“挑战杯”省赛通知确定)
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作品。
(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赛(推荐名额视“挑战杯”省赛通知确定)
四、评审指标
评审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因素。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五、竞赛奖励
(一)学生奖励
1.评定校赛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2.本科生在省赛、国赛获奖者,可选择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管理办法》(粤财大办〔2018〕3号)进行学分折算、课程替代。
3.本科生在省赛、国赛获奖者,可根据《广东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粤财大〔2018〕52号)相关规定参评专项奖学金。
4. 研究生在省赛、国赛获奖者,可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粤财大〔2018〕41号)相关规定,给予优秀成果奖励金。
(二)指导老师奖励
指导学生作品获得校赛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教师,授予广东财经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教师指导课外活动与竞赛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向省赛、国赛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发放竞赛奖金。
(三)学院奖励
以学院为参赛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总分由“参赛作品得分”计算,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获得“挑战杯”奖杯,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六名的学院获得“优胜杯”奖杯。如遇团体总分并列,以获得最高等次奖项的数量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获得“挑战杯”“优胜杯”的学院在学校下一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适当增加推荐参加校赛复赛作品的名额。
六、注意事项
1.学院选拔应通过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各学院须将拟推荐参加校赛复赛作品的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院网站或官方微信平台上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报送作品时须同时报送公示链接或页面截图。
2.申报个人、指导老师、推荐单位应对作品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确保相关作品不存在学术失范或学术不端情形,填写《作品诚信书》(附件3)。
参赛作品在公示环节,知情公众如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在参赛环节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该学院不得补推荐作品;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作品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该学院不得补推荐作品,取消学院参评“挑战杯”“优胜杯”资格。
3.请各学院指导督促相关项目团队(特别是申报2022-2023学年“双百工程”立项已经学院推荐为校级重点项目的团队)根据校赛时间节点合理推进研究进度。
4.在上一届“挑战杯”省赛中,根据竞赛作品数额分配表,我校可推荐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4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6篇、科技发明制作6件,可自由调配推荐类别作品数量5件。相关学院可参考此情况确定本学院推荐参加校赛复赛的各类别作品数量。
5.本通知为预发通知,竞赛各项工作安排以校长办公室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余卉 电话84096674,邮箱:cxcy@gdufe.edu.cn
地址:校团委305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推荐作品汇总表
3.广东财经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诚信书
校团委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