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学校2023年事业发展白皮书编制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本科生2023年省级以上获奖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学院本科生于2023年1月—12月获得的省级以上奖项。获奖时间以荣誉证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无荣誉证书的,以表彰决定发布的时间为准。尚在公示期或已过公示期但未正式发布表彰决定的荣誉,不统计入内。
集体项目获奖的,仅由项目负责人(或队长、第一作者等)在本人所属学院填报,团队其他成员不重复填报。不设项目负责人的,由报名表上排名第一位的学生在所属学院填报。
二、统计内容
1.科技(成果)竞赛获奖:主要指学生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其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得的奖项。
2.文体竞赛获奖:指学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项。
3.思想品德类获奖:指学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思想品德类的表彰或竞赛的奖项。共青团系统“两红两优”类奖项,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领域的奖项在此类别填报。
4.省级以上其他类别获奖:上述三个类别以外的全部省级以上奖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在此类别填报。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团委及时做好获奖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在1月15日(星期一)12:00前填写《学院本科生2023年获省级以上荣誉情况登记表》,与佐证材料(学生获奖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xtw@gdufe.edu.cn。每项荣誉对应的佐证材料单独置于一个文件夹下,文件夹以“序号(与登记表中保持一致)+荣誉名称”命名。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命名为“xx学院本科生2023年获奖信息汇总”。
登记表纸质版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后送至校团委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部办公室(广州校区33栋(揽月楼)303)或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上述邮箱。
联系人:江芳平
联系电话:020-84096740
附件:学院本科生2023年获省级以上荣誉情况登记表.xlsx
校团委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