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 “双百工程”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暂无发布时间:2017-06-12浏览次数:261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粤财大〔2016〕72号),结合本学年项目立项、中期管理工作实际,现就2016-2017学年“双百工程”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立项团队填写《“双百工程”项目结项验收表》(见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按表中填写顺序附于验收表后),并按类别附研究成果

学术科技创新类项目: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论文定稿;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或论文定稿;

科技发明制作: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等。

创业类项目:

未落地实操:商业计划书;

已落地实操:项目运营报告。

每个项目的全部材料(含验收表、证明材料、研究成果)请汇总于1个word文档内,如有视频,可另附。

2.学院通过书面审查、答辩等形式(具体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考察项目成果,形成验收意见(“优秀”等级与“良好”等级项目数之和不超过立项项目总数的60%,其他为合格或不合格),填写《“双百工程”项目学院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3.学院将《“双百工程”项目学院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及本学院两校区本科生、研究生的全部项目的结项验收表(含证明材料)、成果材料集中于6月27日中午12:30—14:00间提交至校团委秘书处。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4.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级结项验收,确定最终结项等级(优秀等级的不超过20%,良好等级的不超过40%,其他为合格或不合格)并于放假前公布结项验收结果。

(1)学术科技创新类项目在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者,在结项验收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学术科技创新类项目获得广东财经大学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根据项目质量,认定为“优秀”或“良好”等级。

(2)创业类项目晋级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者,在结项验收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创业类项目晋级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复赛但未晋级总决赛者,根据项目质量,认定为“优秀”或“良好”等级。创业类项目获得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金奖者,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获得校赛银奖者,根据项目质量,认定为优秀或良好等级。

5.学校为通过结项认定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证书上注明结项等级,发放资助经费。未通过结项的项目,项目组成员将不得再申请下一学年度的“双百工程”立项。同时,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本学年度结项情况适当调整下一学年度分配至各学院的申报名额。

二、工作要求

1.“双百工程”是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中重要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本学年是我校“双百工程”工作启动的第一年。请各学院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学校安排认真做好结项验收工作。

2.请各学院根据结项验收工作情况,全面总结本学院在项目管理、培育方面的经验和不足,提前着手准备下一学年的“双百工程”立项申报工作,指导学生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做好选题、团队组建、前提调研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双百工程”项目结项验收表         

   2.“双百工程”项目学院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       

 

                校团委     学生处   研究生处 

          2017年6月9日


附件: